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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2604608发布时间:2024-09-28 11:57:37 点击量:
球盟会官网2017年第一届“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暨上海市第八届跆拳道邀请赛竞赛规程(一)参赛单位须为上海跆协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跆协个人会员(未入会的运动员通过所在团体会员到上海跆协办理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二)上海跆协将邀请国内外友好合作协会和组织组队参赛,分别为韩国釜山市跆拳道协会、新北市体育总会跆拳道委员会、德国汉堡市跆拳道协会、高雄市体育总会跆拳道委员会、新加坡跆拳道协会、新疆自治区跆拳道协会、浙江省跆拳道协会、江苏省跆拳道协会、江西省跆拳道协会、深圳市跆拳道协会以及有关跆拳道协会等。
(三)经中国跆拳道协会批准将特邀部分省市跆拳道协会组队参赛,参赛单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或各省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或各省市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外省市受邀单位需经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跆拳道协会批准同意。
(3)混双比赛中,各参赛单位每个项目(组别)运动员须为同一年龄组男女运动员搭配,且每名运动员只能组队1次。
1、各参赛单位不限性别及年龄,每队由5名运动员组成,不足或超出5人按失格论处,每名运动员只能组队一次。各参赛单位不限报名队数,可以多报,以“某参赛单位1队、2队、……”报名参赛,依此类推。
3、各参赛单位自备音乐,须于赛前开领队、教练及抽签联席会议时以U盘或光盘交至赛事组委会,并自留备份盘。如歌词是外文,必须提供歌词大意,音乐及歌词必须是健康的,积极的,无任何不良标语和性语言。
(1)少年组规定动作为:①腾空前踢(参赛运动员头部高度);②360°横踢(参赛运动员头部高度)。
(2)青年组规定动作为:①腾空双前踢(参赛运动员肩部高度);②腾空后旋踢(参赛运动员头部高度)。
(3)成年组规定动作为:①腾空后旋踢(参赛运动员头部高度);②腾空侧踢(参赛运动员腹部位置,2米以上距离)。
6、个人特技所用击破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采用0.9CM厚度击破木板),各参赛单位须在报名时向组委会申报所需数量,并按实际消耗支付材料费。
2、儿童组、少儿组每场比赛2局,每局比赛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每场比赛2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3、本次竞技比赛使用电子计分器。儿童组、少儿组和少年组等组别的竞技比赛使用传统护具和传统头盔,采用教练举牌申请合议规定。青年组和成年组等组别的竞技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和电子头盔,采用录像审议规则。
3、如有2人或2队(含2人或2队)以上决赛和预赛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附加赛确定比赛名次。如附加赛后成绩仍相同,则由组委会安排乒乓球抽签决定比赛名次。
比赛采用评分制,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比赛时间规定为2分钟至3分30秒之间,不足或超时按每2秒扣0.5分,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20秒取消比赛成绩。
比赛采用评分制,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比赛时间为3分钟,超过时间开始扣分,超时按每5秒扣0.5分(不足5秒按5秒计算),超过20秒取消比赛成绩。
分为淘汰赛和决赛球盟会官网,根据最后击破数量录取名次。运动员上场后必须在裁判发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超过时间开始扣分,每超2秒扣1块击破数量,超过10秒取消比赛成绩。
各组别(级别)必须有3名或3队以上运动员(含3名或3队)报名方可比赛,否则取消该组别(级别)的比赛,不再进行组别(级别)的合并。
(一)各参赛单位参加开幕式须统一着装,运动员领奖时须穿运动服、白色道服或公认品势服及道鞋;参赛单位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必须身着正装;出席组委会的各参赛单位官员、领队须身着正装。
(二)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道服或公认品势服参赛(跆拳道舞比赛除外),道服上可印制中英文队名及队徽,但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上海(含字母标识SHANGHAI)、 中国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如不符合服装要求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参加跆拳道舞比赛的运动员参赛服不限于白色道服,道服上可印制中英文队名及队徽,但不得穿着带中国(含 英文标识CHINA)、上海(含字母标识SHANGHAI)、中国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如不符合服装要求取消其比赛资格。跆拳道舞比赛中各参赛单位可根据需要,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阳光”为前提, 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单位自行完成。
(四)本次竞技比赛,儿童组、少儿组和少年组等组别使用传统护具和传统头盔,由组委会免费提供。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自备并按要求佩戴护裆、护腿、护臂、拳套(护手套)、护齿,护脚背。比赛时,护裆、护腿、护臂须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穿在道服内。
(五)本次竞技比赛,青年组和成年组等组别使用大道牌电子护具和电子头盔。大道牌电子护具系统、电子头盔和电子护具由上海嘉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自备并按要求佩戴护裆、护腿、护臂、拳套(护手套)、护齿,电子脚套。比赛时,护裆、护腿、护臂须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穿在道服内。需购买“大道”牌电子脚套的参赛单位自行与上海嘉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
大道电子护具(中国)区总代理:上海嘉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8楼。
(六)组委会提供比赛用垫子、电子计分系统、击破比赛的组合板。个人特技所需的木板须到上海跆协统一订购,器材由各参赛单位自备,但须于赛前开技术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报组委会审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上海市参赛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道服必须佩戴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会标,标识须经上海跆协审查后方可使用。国内外参赛单位(不包括上海市参赛单位)不适用本条款。
(三)参赛单位所报的教练即临场指导教练,须经上海跆协2017年教练员培训班考核合格并注册后方可上场指导。如有需要可按工作人员身份报名,但不能进入内场。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参赛证”进场比赛,报到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如遗失“参赛证”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补发后方可参赛。
上海跆协将根据各参赛队报名人数、参加比赛项目数、奖牌总数排名、总分排名情况等,按照各参赛队参赛管理、竞赛组织、赛前训练、比赛水平等表现情况,给予各参赛队物质和精神激励,办法另定。如参赛队有违纪行为,将取消一切物质和精神激励。
上海跆协将制定激励办法,给予表现优秀的参赛运动员物质和精神激励,仅限在籍在学的小学生、中学生(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含高职院、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参赛运动员有违纪行为,将取消一切物质和精神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