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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2604608发布时间:2024-09-07 09:28:56 点击量:
关于批准张娜等39人为中国跆拳道协会大众跆拳道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根据《中国跆拳道协会大众裁判员管理规定》,晋升大众跆拳道国家级裁判员需具备以下资格:3段以上段位、一级大众跆拳道裁判员资格3年以上、执裁全国大众跆拳道竞赛3次以上。经过考核及资格审核,现批准张娜等39人为大众跆拳道国家级裁判员,具体名单如下:
张娜(大体协)、雪(北京)、刘鑫 (沈阳)、连飞(山西)、董凯(北京)、姜继松(深圳)、殷冬军(上海)、何阳(河南)、张富爽(大连)、谢恩明(沈阳)、郭海洲(山西)、孙喜超(吉林)、张崇祥(青岛)、葛厚猛(安徽)、丁以发(安徽)、甘树荣(江西)、宋国华(湖北)、贺晓燕(四川)球盟会体育、肖舒鹏(江西)、张世华(山东)、陈炫俊(广西)、马强(河北)、金宁(河南)、尹永朋(山东)、赵亮(山东)、梁峰(陕西)、刘印(四川)、吴文进(天津)、黄秋华(浙江)、李羽(四川)、杨坚(重庆)、孙厚平(新疆)、徐小旺(浙江)、张昊玉(浙江)、曲一铭(河南)、张镝(大连)、邱宇鹏(吉林)、张仪(新疆)、彭智雄(广东)
2015年起将使用新款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员请以上裁判员自行购买,填写裁判员登记表,并于制造厂商联系。